西南科技大学理学院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9月18日修订,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接受申请、审查资格、组织评审和推荐公示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分管学生工作、系主任、辅导员及教学办公室负责人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常规工作。
(三)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日常事项具体由理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具体联系人:李老师、郭老师(东六C-415,联系电话:0816-6089667)。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指标和分配方式
(一)普通推免生基本条件
普通推免生应满足学校普通推免生条件,具体见《西南科技大学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9月18日修订)。
(二)推免生的具体指标分配
普通推免生名额分配(按照专业)
序号 | 专业 | 专业人数 | 名额 |
1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69 | 5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1 | 4 |
3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13 | 7 |
4 | 应用物理学 | 83 | 5 |
合计 | 336 | 21 |
三、推荐办法
1.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综合成绩包含以下内容:
①平时成绩(前六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平时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成绩-1)×10+60
②优先条件加分(含科研类和综合素质类加分,加分上限5分,超过按5分计)。
③综合能力分
依照学生综合测评中智力素质、发展潜质及德行素质(按百分制换算)分别占30%、30%、40%计算每一学年的综合能力成绩,本次推免只计算前两年综合能力成绩。
前两年综合成绩=第一年的综合能力成绩*50%+第二年的综合能力成绩*50%。联合培养学生取第一年综合能力分进行排名。
综合能力分按照专业排名由高及低每10人划分为一档,第一档计2分,后面每一档递减0.1。
推免生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推免生综合成绩=平时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能力分
2.推荐依据
(1)推荐名单的确定根据专业推荐指标按照推免生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推荐和拟推荐。
(2)若推免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优先加分、综合能力分由高到底依次推荐。
(3)若排名在前的学生自愿主动放弃推免资格(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则按照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
(4)若对推荐和拟推荐名单有异议,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审查,若发现不具备推免条件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照推免生综合成绩由高到底依次进行递补。
四、具体日程安排
9月13日17:00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和公布。通过学院主页、张贴等方式公示各专业前六学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
学生在9月20日10:00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所在理学院教学办公室。其中申请普通推免生须填写《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和《在校期间业绩简表》(附件3)。
9月22日17:00前,通过学院网站等方式公示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平时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同时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发文报教务处。
五、本细则由理学院2022年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